北京11月16日讯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纳科诺尔,证券代码:832522.BJ)于今日在北交所上市。该股开盘报21.00元,最高报22.50元,收报17.60元,涨幅17.33%,成交额4.37亿元,振幅33.47%,换手率46.17%,总市值15.91亿元。
纳科诺尔是行业领先的辊压机制造商,主要从事各类新能源电池的极片辊压机及其他用途(如高分子材料、碳纤维、粉末冶金、贵金属压延等)辊压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纳科诺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付建新、穆吉峰和耿建华,合计持有公司38.29%的股份。付建新、穆吉峰和耿建华已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各方作为公司的董事,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应当确保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协议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持股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议。报告期内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纳科诺尔于2023年9月1日过会,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46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发出商品及应收账款。请发行人说明:(1)2020年、2021年对发出商品盘点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采取何种措施以确保发出商品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2)各期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要客户未予回函,未回函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回函不符,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对未回函的情况,执行替代程序是否充分,能否支持核查结论。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在盘点比例较低的情况下,对2020-2021年发出商品采取的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
2.关于财务规范性。请发行人:(1)说明频繁变更财务总监和审计机构的原因,发行人与财务总监、审计机构之间就会计处理、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以及发行人保障内控有效性和财务真实性的措施。(2)说明针对报告期内不规范行为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请申报会计师说明在2023年2月担任发行人审计机构后,是否有充足的时间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以保证申报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发行人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大股东减持。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发行人股价变动、收入大幅增长、减持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动、3名实际控制人敏感期交易违规等情况,充分、详细说明3名实际控制人同时段、同比例持续减持、稀释发行人股份的合理性、合规性,报告期末新增主要股东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纳科诺尔本次发行数量2,00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2,300.0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纳科诺尔本次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昭、彭凯。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纳科诺尔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74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11月3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388,962.2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5,611,037.7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55,611,037.74元。
纳科诺尔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0,098.74万元,计划用于邢台二期工厂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纳科诺尔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438.9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438.92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075.47万元。
2020年至2023年1-6月,纳科诺尔营业收入分别为9759.88万元、38930.16万元、75623.62万元、47082.9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28.81万元、2944.63万元、1.13亿元、7608.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828.81万元、2944.63万元、11326.21万元、7608.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241.91万元、2640.83万元、10843.84万元、7098.63万元。
2020年至2023年1-6月,纳科诺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480.61万元、50,164.89万元、58,009.62万元、36,892.1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3.48万元、11,147.51万元、-2,313.94万元、-11,082.40万元。